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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预申报2024年央财推广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20      来源:科研处      浏览量:894人次

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

为了做好2024年度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的申报准备工作,现决定在全校范围内进行预申报,推荐出有竞争力的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重点方向 

1.乡土树种类。重点推广用材林优良品种、生态抗逆性植物优良品种、木本粮油等经济林(花卉)优良品种和优质苗木繁育及高效丰产栽培技术等。

2.林下经济类、中药材种植类。重点推广林药、林菌等非木质资源高效培育及加工利用等技术。  

二、项目申报要求 

1.优先使用我校自主完成成果或者参与完成的成果(自主成果请联系科研处);在自主成果不够的情况下,24年需使用其他单位成果,可以自行联系成果单位,经科研处同意并报学校领导批准后,并与成果单位签订授权使用协议。推广成果最终还需要省林业局科合处同意。

2.我校作为项目承担单位,确定1-2个项目协作单位,具体承担项目建设任务;要与协作单位签订合作协议。

3.要落实项目将要实施的地点和规模,实施地点不超过2个,实施点选择要符合省林业局要求。

4.项目预算为60-80万。

三、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具有项目管理经验,参加过央财推广项目者优先。

2.正在实施的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补助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

3.组建由我校与协作单位人员组成的项目申报团队。

四、其他事项 

1.请有意申报项目者,于5月15日前提交项目申报文本(所涉及合作申报协议和成果使用协议可以暂不盖章)。逾期一律不予以受理。

2.科研处将所有申请项目进行初审,并由教科委进行评审,报请校领导审核同意后,确定3-4个项目申报24年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见附件1、附件2)。

联系人:周忠诚        电话:027-59109618

 

附件:附件1: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补助项目文本格式.docx

          附件2:中央财政林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项目文本格式.docx

                      

        

                       科研处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