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2-11 来源:党委组织部(人事处) 浏览量:1769人次
各部门、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关于下放高校职称评审权有关事项的通知》(鄂人社发〔2017〕20号)文件要求,经校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同意,于近期开展2017年度教师、实验专业技术中级职务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7年度在岗且符合正常晋升和符合转评条件的人员。
二、申报条件
按照《关于印发<湖北省高职高专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试行)>的通知》(鄂职改办〔2013〕120号)、《关于印发<湖北省实验技术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试行)>的通知》(鄂职改办〔2013〕124号)和《湖北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量化计分办法(试行)》(鄂生态〔2017〕52号)规定执行。
三、申报内容及要求
1.《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花名册》电子版;
2.《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请表》(个人和所在部门需签字、盖章);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评分表》纸质版;
4.《专业技术职务转评(平级转评)审核表》纸质版;
5.《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人事处领取);
6.申报材料中证书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其余材料统一提供复印件,材料按照评分项目顺序装订,由所在部门审核盖章后,一人一袋提交。
四、受理时间
2017年12月12日--12月15日;
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彭吕长 联系电话:59109601
附件:
2017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