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1-18 来源:科研处 浏览量:1815人次
各有关单位:
为了总结2020-2022年校级科研项目实施情况,将于近期开展项目结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结题范围:2020立项的18个校级科研项目,原则上不允许延期,达不到结题要求的,将予以撤项。
2、项目负责人填写结题申请书(见附件),达到结题要求的,将在结题申请书签署意见后加盖公章,不再另行发放结题证书,项目负责人务必认真填写。所列相关成果必须与项目相关,否则将予以剔除。
3、结题材料纸质一式两份于2022.12.10日前交科研处。
联系人:夏庭君 联系电话:027-59109618
2022.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