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全体教职工参加学生实习政策解读专题培训会

发布时间:2022-04-20      来源:中职教育学院      浏览量:1374人次

按照学校教务处通知要求,4月20日上午,在中职二楼会议室,组织全体教职工参加全国《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政策解读专题线上培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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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指出,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当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岗位实习条件和安全健康的岗位实习劳动环境。不得安排非专业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以及其他具有安全隐患的岗位实习劳动;不得安排非相关专业的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岗位实习;不得安排和接收16周岁以下学生参与岗位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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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要求,对于岗位实习的学生,要按照工作量或工作时间支付合理的实习报酬,不得低于当地劳动力最低收入标准。对学生实习没有报酬的特殊专业,学校要报请地方教育、财政部门,给予必要的补助。学生到实习单位岗位实习前,学校、实习单位、学生应签订三方岗位实习协议,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实习押金。

通过此培训,我院将继续加强《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学习和研讨,以实现职业教育培养为目标,将职业精神养成教育贯穿学生实习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