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等级晋升材料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28      来源:党委组织部(人事处)      浏览量:2426人次

各部门、单位

根据人社部、省人社厅和省林业局关于岗位聘用的相关文件规定的要求,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687)和《湖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意见》(鄂办发〔2008〕1号),结合我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等级晋升量化考评办法(试行)》(鄂生态办〔201945号),现开展2018年度岗位等级晋升材料申报工作,具体通知要求如下:

一、对象

全校专业技术岗位人员。

二、申报

申报时间:通知发布之日(9月28日)起至10月8日16:30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此次申报。

申报材料上交地点:教育与科技委员会各分委会。

三、要求

1.申报人员需在现聘用岗位等级任职满2年以上且考核合格,各岗位等级需逐级申请,不可跨级申请;

2.申报人员填写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等级晋升评分表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

3.申报佐证材料时间范围为:现聘用岗位等级时间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三、注意事项

申报材料需按照评分表填写的内容顺序装订成册,封袋后上交。

联系人:彭吕长 59109601   张永敢 59728543

附件:1.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等级晋升量化考评办法(试行)

            2.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等级晋升评分表

 

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