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4-19 来源:党委组织部(人事处) 浏览量:1792人次
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的管理,根据学校章程,经报省林业厅批复,更改我校行政领导职务名称,“院长”更改为“校长”,“副院长”更改为“副校长”。更改名称于2017年4月19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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