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5-30      来源:党委组织部(人事处)      浏览量:1546人次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工作,现就做好2014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与对象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勤人员;与机关事业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工勤人员,包括人事派遣和劳务派遣制员工;同时鼓励社会其他人员报名参考。

在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派遣工作中,试行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准入制度。对没有取得相应技术等级证书的人员,不得随意聘用或派遣到机关事业单位工勤岗位工作;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则,参照在编在岗工勤人员的工资、福利、保险等政策,制定完善派遣制员工的工资增长、福利待遇及社会保险等政策体系,使取得相应技术等级资格的派遣制员工,得到合理的成长和晋升空间,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保险待遇。

二、考核等级及工种

考核等级为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

考核工种如下:

(一)通用工种:62个,见附件1。

(二)行业工种(通用工种之外的其他工种):根据行业特点及行业主管部门要求设置。

三、报考条件

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申报条件见附件2。

四、报名程序及报名办法

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统一实行网上报名。所有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网址:www.hbrsks.gov.cn),填写报考信息,上传近期电子彩色登记照(jpg格式,照片大小不超过20Kb,五官轮廓清晰,占满图片框)。对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考前取消考试资格,考后成绩合格的取消成绩、收回证书,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在网上准确、完整提交报名信息后,下载打印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及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持有关材料(报名表、二代身份证、工考证书等)原件到当地工考办或人事考试机构进行资格审查,其中报考技师和高级技师考生需携带学历证书原件。

(一)省直单位报考人员,网上填报考区应选择“湖北省省直”,到省人事考试院(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一号省社保综合大楼512室)进行资格审查和现场缴费。

(二)市州以下报考人员,网上填报考区应选择所报考的市州县,到当地工考办或人事考试机构现场审核和缴费,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物价和财政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收取费用。

(三)考生经现场资格审核及现场缴费后,由所报考地区工考办或人事考试机构进行网上审核通过确认。

五、考核内容及方法

为进一步体现技能人才考核的能力和业绩导向,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的内容分为理论知识考试、专业操作技能考核。报考高级技师的,理论和操作考试成绩合格后,由省人事考试院统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一)理论知识考试。以开卷笔试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试报考者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全省统一大纲、统一教材、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理论知识考试共分为两个级别,初、中、高级工为一个级别,技师、高级技师为一个级别。其中技师、高级技师的理论知识考试难度高于初、中、高级工。

(二)专业操作技能考核。按照《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实施细则》(鄂人考函〔2011〕13号)要求,由省人事考试院和各地工考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各地要高度重视技能考核工作。技能考核要始终坚持注重实际技能的测试,严防走过场甚至假考核。凡是能采取现场实际操作考核的工种,要尽可能采取实操的方式测试报考者的实际技能;不便现场实操考核的工种,可采取纸笔作答或专家面试方式测试专业知识和技能。

(三)高级技师评审。全省高级技师评审工作另行通知。

(四)综合考核结果。技师及以下等级综合成绩达到当年划定合格线以上为综合考核合格;高级技师综合成绩合格并通过评审的为综合考核合格,高级技师综合成绩三年内有效。

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由第(一)、(二)项构成,初、中、高级工的分值比重为:理论知识考试占40%、技能操作考核占60%;技师、高级技师的分值比重为:理论知识考试与技能操作考核各占50%。

行业工种考核原则上按通用工种考核办法进行,但不实行全省统一考核。根据行业工种特点,调整考核时间、方法及分值权重,调整方案须报省工考办批准后实施。

六、技能培训工作

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能培训工作,是各级工考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能。省直单位工勤人员技能培训工作由省工考办委托各考核点组织实施,各市州工勤人员技能培训工作由本地工考办或人事考试机构组织实施。各地要切实加强培训工作的管理,着力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将培训落到实处,严防走过场甚至只收费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新工艺、新设备、新知识、新技能。培训形式凡是能采取现场操作培训的工种,以现场实操培训为主;对不适合现场实操的培训,可采取专家授课的方式进行。

七、工考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工作由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办公室(机构设在湖北省人事考试院,简称省工考办)统一负责组织和管理。各级工考办或人事考试机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二)考核工作实行分级管理。技师、高级技师级别考核管理由省人事考试院负责,可在市州一级设立考点组织考核;初、中、高级工的考核管理由市州负责,可在县一级设立考点组织考核。

(三)省人事考试院将派巡视人员赴各地检查工考工作,重点检查技能操作考核和培训工作的实施情况。

八、考试的组织实施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14年5月30日至6月25日。

(二)资格审查时间

资格审查时间为2014年5月30日—6月30日(双休日除外)。

(三)理论知识考试准考证下载时间

2014年9月22日—9月27日。

(四)理论知识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时间:2014年9月27日   9∶00~11∶30

考试科目: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测试(2014年度测试教材由湖北省人才中心发行)

(五)技能考核

1、省直考生技能考核时间及地点,报名截止后将在省人事考试网公布。

2、市州考生技能考核时间及地点由市州工考办或人事考试机构公布。

(六)考点设置

省直考点设在武汉市,各市州技师、高级技师的理论知识考试考场一般应设在市、州中心城区。偏远山区县(市)的考场设置,应本着适当集中、方便考生、加强管理的原则,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七)2014年9月20日前,各市州负责组织并完成操作技能考核。

(八)证书办理。综合考核结果公布后,省直单位等级工和技师合格者填写《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表》(附件3),单位填写考核意见盖章后,到省人事考试院审核盖章并办理证书;市州技师合格证书由市州统一到省人事考试院办理。

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工作是实施人才强省战略的重要内容,是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手段,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有关工作程序,加强规范管理,扎实开展技能培训,突出能力和业绩导向,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工作健康平稳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