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8-27 来源:党委组织部(人事处) 浏览量:1940人次
各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经党委研究决定:
杨旭同志兼任校庆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黄丹同志任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免去其校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李黎露同志回学生工作处(团委)工作。
根据个人申请,经党委研究决定,同意蔡京勇同志辞去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职务。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