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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章程

发布时间:2013-03-29      来源: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      浏览量:1657人次

        湖北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简称:公管会)是在学院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在各分院的大力支持下,在学生工作处的学生公寓自治组织。

一、         工作宗旨:

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以“服务学生”为宗旨,一方面通过正常的渠道及时向学院领导及职能部门反映同学们的合理意见和正当要求,解决同学们在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另一方面落实学院学生公寓管理的举措,起到联系同学与职能部门桥梁纽带作用。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以“公寓秩序管理、安全管理、卫生管理、公务设施管理、文明宿舍管理”为己任,以维护公寓稳定、开展公寓文化建设为中心,以建设良好的公寓文化生活环境为目标,服务大学生成长成才。

二、         机构设置

1.     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是学生公寓自治管理的群众组织,管理模式以栋层室单位,实行分级管理。

2.     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下设常务委员会和栋管会。常务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栋长组成,负责会下高层管会。

三、         管理机制

 常务委员会——栋管会——层管会——寝室

四、         工作职责

常务委员会: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统筹管理学管会整体工作,对本组发展和建设进行规划和讨论,决定学管会重大事件的处理方案。每月组织一次公寓综合巡查。贯彻党的教育方法,以公寓为工作基点,为同学们全面提高综合素质、树立科学精神,全面成才创造良好条件。沟通生态学院与各二级学院关于公寓管理建设方面的联系;积极反映同学们的意见和建议,维护同学们的正当权益,热情为同学们,服务协助和促进校区的教育和管理工作;倡导和组织同学们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结合各公寓开展各类活动,丰富学生生活,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学生能力,创造具有生态学院特色的校园文化。

1.            主 任:负责全面主持学生公管会的各项工作及全体布局,对公管会的重大事项有最终决策权。加强委员会与各公寓寝室之间的联系,为委员会工作在全校范围内的顺利开展创造条件,制定并完善委员会基础性工作制度,使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提高委员会工作效率。

副主任:负责协助主任开展工作,负责日常事务并协调工作。检查督促指导各楼层长的栋长的各项工作的计划和执行情况。每月对管辖公寓管理管理向学生工作处及相关部门汇报。

2.            栋 长:全面负责所在楼栋的学管会的各项工作,监察协调各层长开展寝室工作。保证寝室内卫生、安全等,营造良好的寝室文化氛围,对常务委员会负责;收集整理层长所送资料,汇总检查后交由副主任;定期对层长的工作进行检查指导,保证其工作的真实性和时效性。

3.            层 长:负责所在楼层寝室管理工作,对同寝室长做好寝室文明建设评比工作,协助宿管人员维持寝室、楼层卫生及秩序;每周天巡查一次寝室;巡查内容包括寝室内务、卫生、违规用电、从事经营小卖铺活动,学习氛围等方面;资料汇总后送报所管辖栋长。

4.            寝室长:协同层长开展工作营造良好的寝室环境和学习氛围。做好寝室值班人员安排。监督寝室内成员不得在寝室内从事小卖铺活动;监督寝室内成员不得在寝室内喂养宠物;监督寝室成员不得在寝室内酗酒、打架、赌博;监督寝室成员不得故意损坏公共财产,注意寝室的人身财产安全。

五、         工作目标

通过委员会的共同努力,以寝室文明评比为抓手,以公寓秩序管理、安全管理为核心,全面提升我院公寓管理水平,为同学们营造良好的生活学习环境,为建设和谐生态、美丽校园贡献力量。

 

 

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

O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校学生会新闻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