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弘扬传统文化 强化廉洁意识”书评、影评和廉政书画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21      来源: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      浏览量:1926人次

各部门、单位:
    根据校党委《关于印发〈第十八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的通知》(鄂生态党办〔2017〕14号)要求,近期在学校范围内开展“弘扬传统文化 强化廉洁意识”为主题的书评、影评和廉政书画作品征集活动,现将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征集时间
    作品征集截止日期为2017年5月8日
 
    二、征集形式
    面向全校教职工和离退休干部职工广泛征集。
 
    三、征集内容及作品要求
    (一)书评、影评
    书评、影评体裁不限,题目自拟。要求主题要积极、鲜明,能充分体现“弘扬传统文化 强化廉洁意识”主旋律。以电子文档的形式上报。本人原创,每篇限定1200字至2000字以内。书评影评作品将在学校“共产党员网”展出。
    (二)书法、绘画作品
    书法作品不限,篆书、草书和篆刻作品需附释文。要求紧紧围绕主题,体现忠信孝悌、温良恭俭、刚正不阿、廉洁奉公的内涵。
    绘画作品以中国画、水粉画、水彩画、油画为主。要求突出廉洁理念,弘扬新风正气,以独到的创意思维体现廉政文化之美。
    书画应征作品请勿装裱。所有应征作品一律不退还。学校党委宣传部对报送的作品拥有使用、发表、宣传、出版、展览权,无需再取得作品授权,不支付酬金。应征作品必须原创,若发生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行为由创作者和选送单位(处室)负责。书法、绘画作品将在学校进行集中展示。
    征集作品将择优报送省中共湖北省厅直属机关委员会。
 
    报送地址:1号教学楼1015
    联系人:付老师 电话:59728542


党委宣传部
2017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