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校园文化建设项目”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03      来源: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      浏览量:2552人次

各部门、单位:

   根据学校校园文化建设“全面规划、分步实施、整体推进、彰显特色”的总体思路,为了进一步打造校园文化精品,现拟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校园文化建设项目”创建申报活动,遴选一批校园知名度高、社会影响力大、师生参与面广的校园文化建设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范围与立项建设数量
   申报项目根据各单位、部门的实际情况启动
   二、项目条件
    1.体现学校文化内涵。主题、目标和意义明确,能够结合学校办学精神,结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结合学校、学院、专业的特色;能够体现师生良好的精神风貌。
    2.具有校园文化的育人效应。能够发挥育人功能,通过校园文化建设项目,激发师生员工发展和成才的需求。
   3.能形成较高的品牌效应。项目参与人数多,活动覆盖面广,实施效果良好。师生知晓率和认同率比较高,在校内外有一定的影响和知名度。
   三、立项程序及资助奖励   
    (一)立项程序
    1.提交申请。各申报单位填写《湖北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校园文化建设项目申报表》,并提交相关说明材料(包括申报项目的工作目标与思路、实施方法与过程、工作成效设想等)。各部门、单位自行申报。同一建设单位有多个项目的申报时要排序,每单位限报3项。
    请将申报材料纸质材料及电子文档于3月10日前报送校党委宣传部(1号教学楼1026)。联系电话:59728542;联系人:付妮。
    2. 组织评审。党委宣传部组织召开评审会,初步确定十大校园文化建设项目立项。
    3.校党委审核。由党委宣传部报学校党委会审核通过,并发文公布。
    4.立项建设。立项建设项目的建设周期一般在本年度完成。党委宣传部对立项项目进行资助。各部门单位严格按照申报时确定的思路、目标和实施方案进行校园文化项目建设。
    (二)验收程序
    1.党委宣传部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一般在项目建设中组织中期检查,并在建设期满后组织结题验收。检查和验收结果作为后续经费支付和该单位下一年度申报校园文化建设新项目的依据。
    2. 项目通过建设,达到如下效果:师生精神风貌明显改善;师生对校园文化认可度、满意度逐步提高,师生参与校园文化积极性逐步提升;社会影响力进一步加大。
    3.对未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进行整改。在整改期内不能有效整改,仍未达到检查标准的,终止对该项目的立项支持。立项建设项目中期检查不合格、结题验收不合格的单位,不能申报下一年度立项建设项目。
    4. 建设期满后组织结题验收。验收合格的项目,下发校园文化建设项目结题证书。并对优秀项目和项目参与人进行表彰。
    本次活动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以及注重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开展工作。
 
   附件:《湖北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校园文化建设项目申报表》


党委宣传部
2017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