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4-09 来源: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 浏览量:2904人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4〕28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商相关处室,对今年“五•一”劳动节放假时间作如下安排:
一、放假时间
5月1日(星期五)至5月3日(星期日)放假,共三天。5月4日(星期一)照常上班。
二、其它事项
1. 行政工作人员休假期间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联系到本人。
2. 保卫处要对安全保卫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加强门卫管理,切实组织好巡逻,注意做好“三防”(防火、防盗、防意外)工作,确保学院财产安全和师生人身安全。
3. 各部门负责人离汉外出,须按规定向院领导报告,并在办公室备案。
4. 放假期间由院领导带班、办公室相关人员在岗值班,值班人员(详见值班安排表)。值班地点:综合楼十楼1026;值班电话59728500(值班室),59728518(保卫处);传真:59728538;值班时间:上午8:20 —12:00,下午2:00 —4:30;值班职责:做好值班记录、接传电话、当天派车、接待来客等事宜,重大突发事项要及时向院领导报告。
附件:
2015年“五•一”劳动节值班安排表
日 期 |
带班领导 |
值班人员 |
5月1日 |
闵水发 |
王晓琳 |
5月2日 |
熊楚国 |
付 妮 |
5月3日 |
刘志科 |
何利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