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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五•一”劳动节放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4-09      来源: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      浏览量:2904人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428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商相关处室,对今年“五•一”劳动节放假时间作如下安排:

一、放假时间

51日(星期五)至53日(星期日)放假,共三天。54日(星期一)照常上班。

二、其它事项

1. 行政工作人员休假期间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联系到本人。

2. 保卫处要对安全保卫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加强门卫管理,切实组织好巡逻,注意做好“三防”(防火、防盗、防意外)工作,确保学院财产安全和师生人身安全。

3. 各部门负责人离汉外出,须按规定向院领导报告,并在办公室备案。

4. 放假期间由院领导带班、办公室相关人员在岗值班,值班人员(详见值班安排表)。值班地点:综合楼十楼1026;值班电话59728500(值班室),59728518(保卫处);传真:59728538;值班时间:上午8:20 12:00,下午2:00 4:30;值班职责:做好值班记录、接传电话、当天派车、接待来客等事宜,重大突发事项要及时向院领导报告。

附件:

2015年“五•一”劳动节值班安排表

  

带班领导

值班人员

51

闵水发

王晓琳

52

熊楚国

 

53

刘志科

何利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