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清明节放假及值班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26      来源: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      浏览量:2938人次

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428号),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对今年清明节假期作如下安排:

一、 放假时间

放假为44日(星期六)至46日(星期一)三天,47日(星期二)正式上班。

二、 其它事项

1. 行政工作人员休假期间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联系到本人。

2. 保卫处要对安全保卫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加强门卫管理,切实组织好巡逻,注意做好“三防”(防火、防盗、防意外)工作,确保学院财产安全和师生人身安全。因清明节祭祀活动较多,为防止引发森林火灾,保卫处全体工作人员假期照常上班。

3. 各部门负责人离汉外出,须按规定向院领导报告,并在办公室备案。

4. 放假期间由院领导带班、办公室相关人员在岗值班,值班人员(详见值班安排表)。值班地点:综合楼十楼1026;值班电话59728500(值班室),59728518(保卫处);传真:59728538;值班时间:上午8:20 12:00,下午2:00 4:30;值班职责:做好值班记录、接传电话、当天派车、接待来客等事宜,重大突发事项要及时向院领导报告。

 

附:

清明节值班安排表

  

带班领导

值班人员

44

袁继池

何利华

45

胡先祥

秦武峰

46

徐自警

付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