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09-04 来源: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 浏览量:1954人次
各部门、单位:
根据《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值守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经学院研究决定,对值班作如下安排:
一、值班安排:学院安排领导带班、各部门负责人值班。
二、值班职责:值班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必须按时到岗,坚持无缝交接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反映的问题请保卫处向相关部门反映,重大突发事件要报办公室,不得请无政务值守义务人员顶替值班,切实完成值班任务。
三、值班时间:晚上19:00—22:00
201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