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8-26 来源:科研处 浏览量:2492人次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有关精神,现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要求
1.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论著应当于2020年6月30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科学技术成果推广奖项目应当于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2.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3.2020年度、2021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科学技术成果推广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不能作为2022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科学技术成果推广奖提名项目完成人。
4.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二、申报程序
1、8月28日前将申报项目名称、申报奖种及等级、主要知识产权和标准规范等目录、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等发送至科研处。
2、由学校汇总后报请省局向省奖励办申请提名号和密码,项目完成人于2022年9月16日12:00前完成在线填报,并提交至提名单位。
三、其他
1、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省科技厅官网“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https://kjt.hubei.gov.cn/kjdt/tzgg/202208/t20220825_4280096.shtml
2、联系人:周忠诚,15671666280
科研处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