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7-07 来源:科研处 浏览量:1772人次
各部门、单位:
为做好申报湖北省科学技术奖相关项目的储备工作,现在校内开展湖北省科学技术的预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经过上级部门或者第三方评价的并获得湖北省科技成果登记的项目可以申报湖北省科技进步奖,已经完成验收的央财项目并经过湖北省科技成果登记的项目可以申报湖北省科技成果推广奖。
二、预申报程序
项目组按照要求(见附件)准备材料,于7月20日前交至科研处,由科研处请教科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项目组根据评审意见进行修改完善,等正式申报通知出台后,根据要求完成有关申报程序。
三、其他
1、按照要求完成提交1项预申报项目并通过教科委校内评审和提名单位推荐申报的,视为完成1项省级项目申报工作,酌情予以计算相应申报工作量。
2、联系人:周忠诚 电话:027-59109618
2022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