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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预申报2023年央财推广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24      来源:科研处      浏览量:6440人次

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

为了做好2023年度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的申报准备工作,现在全校范围内进行预申报,推荐出有竞争力的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重点方向 

1.乡土树种类。重点推广用材林优良品种、生态抗逆性植物优良品种、木本粮油等经济林优良品种和优质苗木繁育及高效丰产栽培技术等。

2.林下经济类、中药材种植类。重点推广林药、林菌等非木质资源高效培育及加工利用等技术。  

二、项目申报要求 

1.优先使用我校自主完成成果或者参与完成的成果(自主成果请联系科研处);在自主成果不够的情况下,23年需使用其他单位成果,可以自行联系成果单位,经科研处同意并报学校领导批准后,并与成果单位签订授权使用协议。

2.我校作为项目承担单位,确定1-2个项目协作单位,具体承担项目建设任务;要与协作单位签订合作协议。

3.要落实项目将要实施的地点和规模,实施地点不超过2个,要优先考虑学校校企合作良好的实施地点。

4.项目预算为80-100万。

三、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具有项目管理经验,参加过央财推广项目者优先。项目主持人向双高专业群倾斜,向40岁以下教师倾斜。

2.正在实施的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补助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

3.组建由我校与协作单位人员组成的项目申报团队。

四、其他事项 

1.请有意申报项目者,于5月15日前提交项目申报文本(所涉及合作申报协议和成果使用协议可以暂不盖章)。逾期一律不予以受理。

2.科研处将所有申请项目进行初审,并请教科委评审,报请校领导审核同意后,确定2-3个项目申报23年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见附件1、附件2)。

联系人:周忠诚        电话:027-59109618

 

                       科研处

2022年3月24日

 

附件1:

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补助项目

文本格式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技术来源及基本情况
包括主要完成单位、组织鉴定(验收)单位、鉴定时间;成果主要内容、成果水平、适用范围、获奖情况等。

 三、项目建设内容
包括推广的技术路线、建设地点、规模等。

 四、项目承担单位及参加人员

 五、项目建设进度安排

 六、项目筹资及资金使用计划

 七、项目预期效益或成果

 八、附件

1.成果鉴定(认定或审定)证书复印件

2.与建设地点的合作协议(可以暂不盖章)

3.成果使用协议(可以暂不盖章)

 

 

 

附件2:

中央财政林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项目

文本格式

一、示范区项目名称

二、示范区建设基本条件

包括现有规模,基础设施,技术力量,工作基础等。

三、示范区建设主要内容

包括示范区建设地点和规模,建立标准体系、标准化示范基地、质量监控体系,以及标准培训等。

四、示范区建设进度安排

五、示范区建设预期目标

包括标准化生产水平、产品质量水平等,预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以及示范辐射作用等方面。

六、示范区建设承担单位和技术支撑单位

七、示范区建设项目筹资及资金使用计划

八、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