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2-30 来源:科研处 浏览量:1729人次
各二级学院、通识教育部、马克思主义学院:
根据湖北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先进科技工作者评选办法精神,拟评选2021年度教科研先进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及数量
教科研先进工作者,不超过8人。
二、先进科技工作者申报及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方针、路线,遵纪守法;注重学习,学风严谨,工作踏实,团结协作;
2.热爱科研事业,富有创新意识,教科研成绩突出;
3.积极指导其他教师开展教科研,积极参加学术交流活动。
4.无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优先评定:
(1)主持的教科研项目在该年度通过省级及以上有关部门鉴定的;
(2)以第一发明人身份获得国家发明专利的;
(3)获得横向经费 10 万元以上的;
(4)获得省级或省级以上教科研奖励的;
(5)其它在教科研工作或科研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
三、评选程序
1.先进教科研工作者由各部门(单位)提名候选人(各二级学院推荐2名(教研、科研各一名)、通识教育部和马克思主义学院各推荐1名);候选人填写先进教科研工作者申报表(见附件1),所在部门(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为减轻负担,不需提供佐证材料,先进教科研工作者候选人对所填报的材料真实性负责,所属单位进行审核;上述材料一式两份于2022年1月3 日下班前前送交至科研处。
2.由校科研处商教务处对其评审资格进行初审;
3.提请学校教育与科技委员会根据其综合教科研成果评审,最后报学校领导研究决定。
四、表彰与奖励
此项表彰仅颁发“先进教科研工作者”荣誉证书。
五、其他
1.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存在,立即取消其评选资格;若已评定,撤销其奖励,追回获奖证书,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2.联系人:夏庭君;电话:027-59109618
科研处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