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7年生态阳光本科励志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08      来源:继续教育学院      浏览量:1106人次

 为进一步鼓励非全日制专升本学生努力学习、积极进取,激励优秀的本科学生并树立学习模范,根据我院《生态阳光本科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自即日起启动生态阳光本科励志奖学金的评选工作。

一、评选对象与条件
    评选对象:非全日制本科第一年、第二年在籍学生,即2016年10月、2017年4月和10月报名的非全日制本科学生。本次评选适当考虑以前年度注册且表现优异的本科学生。
评选条件(评选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1.品学兼优,对本科学习有正确的认识;
    2.历次考试无违纪记录;
    3.本科学习期间出勤率不低于90%;
    4.无无故拖欠学费的现象。

二、评选程序
    非全日制专升本学生提交评选申请表→各院辅导员提出初步意见→各院院长初审→本科班主任综合考评→提交拟评名单报继教院审核→继教院综合审核报学院领导批示→确定资助名单并公布。
   

    本次评选活动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10日,请各位具备评选条件的本科学生抓紧时间提交评选申请表。
 

jxjyxy/ups/20171120144209.doc(生态阳光本科励志助学金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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