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3-01 来源:质量管理处 浏览量:26人次
1.负责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督导与监控,教学质量长效管理机制的建立与管理工作;
2.负责学校教育教学督导队伍的建设、管理及督导活动开展工作;
3.负责学校高等教育事业统计、人才培养状态数据采集及报送工作;
4.负责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及学院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工作;
5.负责组织并编制学校高等教育质量年度报告报送工作;
6.完成学校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