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厅机关和厅直单位开展明察暗访工作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8-01-30      来源:纪委监察室      浏览量:1595人次

关于在厅机关和厅直单位

开展明察暗访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根据省纪委《关于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和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电话通知要求,结合厅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的要求。春节前后,拟开展对厅机关和厅直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作风建设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及时发现问题,监督整改,严肃问责,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务实重行、担当作为的自觉性。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明察暗访的主要内容

 1.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实施办法》。重点对春节期间,是否违反“10个严禁”(严禁搞各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挂历、烟花爆竹、烟酒、土特产等年货节礼;严禁未经批准举办各类年会、团拜会、节日庆典活动;严禁用公款组织各种聚餐、宴请、相互走访送礼等活动;严禁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或福利;严禁收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以及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组织参加“带彩”娱乐、赌博或搞封建迷信活动)。

2.查工作作风:主要检查单位和人员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是否严格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考勤签到制度和请销假制度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存在工作日饮酒、工作时上网处理与工作无关的事宜;是否存在在公共场所参与“带彩”娱乐活动;是否有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和相互推诿、敷衍应付、久拖不决等问题。

二、明察暗访的时间和单位

拟于2018年1月15日至2月25日期间,开展对厅机关和厅直单位进行明察暗访。

三、参加明察暗访的人员

办公室1人、驻厅纪检组1人、人事处1人、机关党委1人。

    四、明察暗访的方法

    明察暗访组将采取不打招呼、不事先通知,到被检查单位现场查看、走访座谈、回放探头、询问当事人、核对办事记录等方式进行抽查。通过“看、听、问、查”,全面了解和掌握被抽查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作风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五、明察暗访工作的要求

1.加强领导,严密组织。成立以驻厅纪检组组长高春海、副厅长王昌友为组长,办公室、纪检组、人事处、机关党委负责人为副组长的明察暗访领导小组。明察暗访由厅机关党委牵头,相关处室积极配合。

2.严肃纪律,务求实效。参加暗访的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遵纪守法,清正廉洁,服从领导,严禁接受被暗访对象任何形式的礼品、馈赠与宴请。不得向外界特别是被暗访单位透露与暗访相关的任何信息,不得透露暗访中发现的问题。

3.挺纪在前,督促整改。对明察暗访中发现的违纪违规、失职失责等问题,及时进行通报暴光,严肃追责问责。

 

 

 

 

                           

           机关党委

                         2018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