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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财务处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2020-12-10      来源:计划财务处      浏览量:3271人次

1.按国家有关法规,建立健全学院财务会计制度,建立完善学院财务管理系统,保证资金安全。

2.按国家有关规定和上级要求,制定有关财务管理工作的规章、工作流程和规范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3.按照学院的需要编制年度财务预算计划,组织预算、决算的执行、监督与分析并根据部门的预算指标,为各项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4.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上级要求,组织项目文本的编制、审核、申报工作,并严格审核项目资金的使用。

5.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学院日常审核报销、各项津补贴的发放、帐务处理和公积金管理工作。

6.按照有关规定,健全各项原始凭证,及时准确真实地提供月、季、年度会计报表及有关财务报告。

7.负责各项收费工作。

8.按国家税法规定办理税务登记,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其他税费的申报、上缴工作,积极配合税务部门的检查、监督工作。

9.负责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等的核算与交纳工作。

10.对会计信息进行统计、汇总,定期对学院开支进行分析;进行成本、费用核算,在核算与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开源节流的建议,确保资金的有效使用。

11.负责学院资产帐目工作,定期协同后勤管理处组织资产清查,做到账物相符,保证各项资产安全。

12.组织财务内部审计和配合外部审计工作;负责监控学院各部门的经济活动和资金使用情况,避免出现违法乱纪及浪费现象。

13.参与学院大型项目大件大宗物资的采购和基建维修工程的申报、预决算、招投标、施工资金的监督管理及统计上报等工作,并按规定进行审计监督。

14.加强财务人员的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并组织安排财会人员接受继续教育。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思想政治和业务水平,做到廉洁奉公,秉公办事。

15.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