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级艺术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论证会顺利召开

发布时间:2023-09-07      来源:艺术设计学院      浏览量:831人次

为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依据《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贯彻学校《关于开展2023级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精神,做好学院2023级艺术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编制工作,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职业教育质量,根据制定程序,学院组织校内外一线教师参加的论证会,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了科学论证。

特别邀请了湖北省学前教育著名专家、湖北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邬敦峰教授;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刘佳尼老师;湖北艺术职业技术学院舒砚耕老师等三位专家对我院艺术教育的人才培养方案进行把脉、论证和指导。

本次论证会由汪义亚院长主持,学院副书记程朕、副院长李大俊、艺术教育教研室主任及副高职称教师、部分教师代表参加论证。会上汪院长对到访的专家表示欢迎和感谢,并从艺术教育专业的生源结构、学生就业去向、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等进行了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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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教育专业是学院比较新型的专业,学校领导非常重视该专业的发展、人才培养状况、学生的就业等。只有把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好了才能更好地培养一批热爱教育事业,具备奉献精神,精教学、懂教育、会管理、善协作、能吃苦的新时代艺术教师。

在论证中,专家们对我们的方案进行了细致的研究和分析。他们从学科基础、课程设置、专业定位、发展方向、实践能力培养、教学方法、学科交叉与综合能力、职业素养等多个方面提出了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通过专家们的论证与把脉,我们发现了存在的不足,将结合学校校情进行修正和优化。李院长对此次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进行了总结,并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吸收意见、修改完善、系主任把关;二是规范程序、严格审核、规范格式、统一印制;三是加强保障、规划建设、逐步改善;四是严格执行、调整必审、违规必究。

此次人才培养方案的论证工作充分发挥了专业建设委员会对人才培养工作的指导与管理作用,校内外一线教师参与其中、校企共同制定,保障了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科学性、规范性、适用性和先进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