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校行政领导职务名称更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19      来源:党委组织部(人事处)      浏览量:1793人次

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的管理,根据学校章程,经报省林业厅批复,更改我校行政领导职务名称,“院长”更改为“校长”,“副院长”更改为“副校长”。更改名称于2017年4月19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