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8-29 来源:党委组织部(人事处) 浏览量:1613人次
各处、室、部、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省高职高专院校教师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受理工作的通知》(鄂高职高评办〔2017〕17号)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关于下放高校职称评审权有关事项的通知》(鄂人社发〔2017〕20号)精神,我校将开展专业技术中、高级职务推荐评审竞聘材料受理工作。请各部门相关人员按照相关文件精神,认真准备材料(所涉相关文件及样表请在学校人事处网站下载)。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今年省职改办不再向省直各事业单位下达评审单,但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相关要求,省林业厅将结合我校岗位设置的结构比例情况,对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职数进行控制。
二、2017年专业技术中、高级职务推荐评审根据《湖北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印发<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量化计分办法(试行)>的通知》(鄂生态办〔2016〕6号)评分办法,按照教师、非教师系列的分数由高到低顺序依次排列,确定出最终的申报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高职高评办评审。如有可能增补职数亦按成绩递补。
三、根据省职改办相关文件规定,自2017年起下放高校教师系列、实验技术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权。自2017年起,我校将组建教师系列、实验技术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组织开展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
四、近两学年评教评学排名在后10%的教师不得申报评审;对于在聘期内教学基本工作量不足、不承担学校分配的工作、出现师德师风问题等实行一票否决。
五、材料受理时间:
教师、实验师中级:2017年8月29日--9月20日;
教师教授、副教授:2017年8月29日--9月1日;
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彭吕长 联系电话:59109601
附件1:2017年度高职高专院校教师、实验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目录及要求
附件2:2017年度高职高专院校教师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目录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