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02-25 来源:党委组织部(人事处) 浏览量:1999人次
各部门:
因工作需要,学院研究决定:
鲍婷同志兼任招生就业处副处长。
经本人申请,学院研究决定:
李黎露同志任共公共课部专职教师,免去其学生工作处团委书记职务。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