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0-07 来源:高教研究所 浏览量:985人次
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湖北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现组织开展校级教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对象
此次结题验收对象是2021年及以前立项的校级教研项目。
二、结题要求
1.材料要求
申请结题验收的项目,请提交以下结题材料:
(1)获批立项文件;
(2)立项申请书;
(3)中期检查表;
(4)研究报告;
(5)结题验收表;
(6)成果及附件(复印件)。
2.装订要求
结题材料按以上材料顺序装订成册,封面白色皮纹纸,正反打印、可彩印。一式三份,结题验收完成后1份存档,2份退还给项目主持人。
3.时间要求
请于2022年10月28日前将结题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提交至高等职业教育研究所。联系人:张琳。
三、其他
项目主持人未在截止时间内提交结题材料或延期申请视为同意弃项处理。
高等职业教育研究所
2022年10月7日
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鄂生态办〔2017〕27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