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部门简介 > 对外合作处工作职责
对外合作处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20-12-03      来源:对外合作处      浏览量:2715人次

1.根据学院总体发展目标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负责学院校企合作规划的制定、组织和实施。按照“互惠互利、真诚合作、双向参与、共同发展”的原则,积极开展校企合作。

2.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行业协会联系和沟通,积极开展校地合作。

3.加强现代职业教育的境外合作与交流,实现职业技术国际接轨,积极开展境外合作与交流。

4.加强职业教育中高职衔接,积极开展中高职校校合作。

5.认真履行乡村振兴定点帮扶办公室职责,研究落实上级各类扶贫政策,统筹学校乡村振兴工作,积极开展科技帮扶、职业教育帮扶、消费帮扶等帮扶工作。

6.做好校友间、校友与母校的联系和信息交流与服务,充分发挥广大校友的资源优势,促进校友与母校进行产、学、研合作。

7.积极开展其他对外合作,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