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23      来源:高教研究所      浏览量:2414人次

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鄂教办函〔2021〕8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请人根据《课题指南》提出的研究领域和方向选题,结合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拟课题名称申报。《课题指南》所提供的选题内容一般不宜直接作为课题名称,申请人可做分解、细化,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申请人应在《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封面上标明依据课题指南题号(不属指南范围的填“自选课题”)。

二、每个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名。《课题申请·评审书》纸质材料须有主持人签名,经主持人所在单位审核,签署明确意见,加盖公章并承担信誉保证。

三、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研究。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尚未完成的主持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不支持一题多报。凡省教育厅高等学校教研教改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科技项目已立项的课题,不得申报。不支持校级立项课题原文申报省级课题。

四、课题实行信用管理制度,立项课题要求在2年内完成,决策性研究应在1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课题单位及其主持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五、本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限额申报。各二级学院(部)推荐不超过2项。各二级学院(部)要加强对本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与指导,严格审查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签署明确意见,保证课题申报质量。各二级学院(部)的《课题申请·评审书》先报高等职业教育研究所审核后统一网上递交。

六、电子版文档由各二级学院(部)汇总后,于6月10日前发送至邮箱:hbgreenzjs@163.com。内容包括:审查合格的PDF版《课题申请·评审书》、PDF版活页,分别建立文档(文档名称:张三+评审书;张三+评审活页)。纸质版报高等职业教育研究所存档。

附件:划课题申报指南·评审书

高等职业教育研究所  

2021年4月23日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docx